追本溯源看羞愧
起初神創造人時看為美好,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赤身露體,並不覺得羞恥。但他們犯罪以後,開始覺得自己不夠好,想要躲避神。當我們有了羞愧感,就會影響自我價值,同時也影響我們和人、和神的關係,不斷想用外在的行為來隱藏內心的焦慮和害怕,且常常想逃離人群,羞愧對人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。然而,這和所謂的「罪疚感」有何不同?
心理學上指的「罪疚感」(Guilt)主要是因個人做錯事,道德感使然而產生;而「羞愧感」(Shame)則是內心長期對自我的一種否定,對自己的本質有很糟糕的觀感。通常人們可以透過法律上的判決與服刑來消弭自己的罪疚感,而羞愧感則可以藉著文字的抒發、善待自己或承認自己的脆弱等方法來調整。
福音帶出完全的醫治
羞愧感之所以會緊緊抓住我們,乃因內心的傷痛未得到完全醫治。聖經提到「⋯⋯信靠祂的人,必不至於羞愧」(羅9:33),因此只有耶穌能背負我們的罪,將羞愧都帶走!撒馬利亞婦人或患了12年血漏的婦人,都是活在羞愧中,但當耶穌與她們相遇,卻醫治並釋放她們心中的羞愧感。
心理學能解決的問題仍然有限,只有在福音裡才有完全的答案。「因為祂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」(來10:14)耶穌在十字架上赤身露體的屈辱取代了人因羞愧所衍生的罪疚感。祂不僅拯救世人脫離罪的轄制,還要解決人內在的羞愧感。基督成為我們的義,成為我們身份及價值唯一的來源。
三次不認耶穌的彼得仍能活出神在他身上的命定與呼召;耶穌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身上趕出七個鬼後,她便不在乎自己的過去,並成為愛耶穌、跟隨祂、服事祂的器皿。很多破碎的生命都因認識耶穌基督,經歷到完全的翻轉。相信因著福音的大能,我們的心必然得著痊癒,並要經歷從羞恥感中得到釋放的自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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