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統觀念提到立遺囑,總認為是觸霉頭的事,然而立遺囑不只是財產分配,更包含了一份愛與平安的傳遞。那麼,遺囑要何時立?內容該寫些甚麼?《家庭八點檔 轉轉發現愛》特別邀請了律師蘇家宏、專欄作家溫小平、臨床毒物科護理師譚敦慈與藝人布蘭妮,分享自身及身旁親友有關立遺囑的故事,也讓我們藉此一起來思考這件人生大事。
立遺囑真有必要嗎?
有句話說:「明天和意外哪個先到?沒有人知道。」譚敦慈的先生由於生前洗腎多年,認為活著的每一天都是賺到的,雖未正式立遺囑,但從不避諱和家人聊生死議題。受到先生影響,她在十年前也立下遺囑,內容除了向兒子們道謝外,也事先清楚說明財產處置和不辦告別式,盡量不麻煩家人。
溫小平早在26年前就立好遺囑,契機是她某次獨自出國旅遊,擔心有個萬一,行前先寫好遺囑,連自己的安息禮拜細節都安排妥當。幾十年過去,家裡成員有了變化,遺囑中提到相關的主內朋友,有的也安息主懷,因此內容做了局部調整。
布蘭妮提到父親來不及完成遺囑就撒手人寰,原生家庭因而分裂,這個慘痛的經驗,讓她體認到立遺囑的重要性,不僅把現有財產造冊拍照分類,並開放兒女媳婦先行認領,公平對待。
破解立遺囑的迷思
遺囑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若已過世的人未立遺囑,每個家人都有權利主張,如家人在分配土地時,往往因土地不同區塊的價值而鬧上法庭。由此可見,遺囑內容愈明確,模糊地帶少,就愈能避免爭議。若能在生前先清楚分配財產,如現金、股票、房產、珠寶等比重配置,每個人都適得其所,如此才能感受到逝者對親人的愛,而不是讓親人互爭財產,引發糾紛又傷害情感。
溫小平說到母親曾在遺囑中說明任何醫療措施若子女有不同意見,最後以長女的決定為主。蘇家宏律師則提醒,遺囑是過世後才發生功效,像這類的難題,應該由本人先簽署自主醫療同意書,尤其家屬為病痛中的親人已經極其難受,如果有自主醫療同意書,不僅達其所願,也讓家屬安心不自疚。
單身者又該如何規劃遺囑?當今社會單身人口持續成長,在不婚無子女情況下,單身族可以將身後財產留給好友、閨蜜、公益慈善團體或福音機構。若未立遺囑,又沒有配偶或親人,財產最終將面臨被國家充公。
近年來也有人立遺囑要將財產留給寵物,這是不具法律效力的遺囑,因為寵物不是人,無法行使財產權,但可以透過指定的親友,使寵物獲得妥善的照顧,這是可行的。
立遺囑是藉由法律來保護愛
遺囑是否要先公諸於世,答案見仁見智。家人因遺囑撕破臉的情況,布蘭妮有過切身之痛,因此她決定立好遺囑後,帶著子女去公證,期望日後紛爭與衝突能降到最低,也藉法律來保護對子女的愛。
蘇律師認為預立遺囑的用意之一,是讓家人在面對親人過世的傷感氛圍時,仍保有平安和諧,期望透過法律保護的是愛而非帶來紛爭。同時,遺留財物的對象並不侷限於家人,也包括自己在世時看重和在乎的人,例如一起打拚的事業夥伴或慈善團體等。財富若能分享,就具有永恆的價值,從而創造出對人和世間的溫暖。
若想要立遺囑,該如何開始?
◆ 專家 蘇家宏律律師
遺囑可以增進人與人的關係,有助締造家庭的秩序,絕不只是一份冰冷的文件。想要立遺囑,別猶豫,立刻行動,拿出紙筆從頭到尾親筆寫下,加上簽名並註明簽立日期,就具有法律效力了。另外,遺囑寫好後亦可以到法院公證,或用手機拍下影片自證,確保遺囑為本人親身所寫下。
而在預立遺囑時,應該確定這是留給家人的一份愛和平安,構思遺囑時,不單是清楚描述內容,更重要的是要讓親人安心。
◆ 主持人 高怡平
現今有很多長輩都不想留太多麻煩的身後事給子女操煩,事先立下遺囑不僅是回顧自己的一生,也藉此向子女道愛;因著愛來做比例上的分配,相信遺囑就不會成為遺書,而是一封充滿愛的情書。
家庭八點檔 轉轉發現愛
周一~周四 20:00(首播)
周一~周四 10:00、23:00(重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