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說:「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;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」(約13:34~35)然而,人的愛往往是有條件的,但上帝的愛卻不是這樣,上帝的愛是自由、無條件的愛;只有領受過上帝之愛的人,才能夠捨己。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」(約壹4:19)
補在心上的切膚之愛
1928年,在臺灣彰化有一個叫作周金耀的孩子。有一天他腳受傷了,傷口越爛越大、還化膿,他的父親束手無策,就去找了英國的醫療宣教士—蘭大衛醫生。
當時蘭醫生娘問蘭醫生:「假如割我的皮膚去補金耀的傷口,是不是就有可能醫好他的腳?」蘭醫生大驚:「什麼?怎麼能割妳的皮膚啊?」不料,蘭醫生娘堅持道:「耶穌基督為了愛世人,甘願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。我們作醫療宣教,為了醫好金耀,割一些皮膚給他,也不算什麼啊!」蘭醫生心裡非常掙扎,最終還是點頭答應,便將蘭醫生娘身上的一塊皮膚割下來,補在金耀的腳上。
周金耀在事後回憶說:「雖然這塊皮膚有排斥反應、最後沒有補在我的腳上,但已經補在我的心上了。」蘭醫生夫婦所付出的代價,顯明了他們的生命中已真實活出了基督耶穌的愛。
在上帝的愛裡彼此相愛
英國神學家魯益師(C.S. Lewis)在其著作《四種愛》中提到,「朋友之愛」是人世間罕見的自由之愛。如果朋友出了事,我們還甘願去陪伴他、愛他,這就是從神而來的愛,這份愛使人放下自己的權利和享受,甘於犧牲奉獻,不求自己的益處。
在約翰福音裡,耶穌也以身作則,用洗腳表明了祂對門徒的愛,這是一種犧牲、無條件的愛。讓我們一起在上帝的愛裡彼此相愛,也許我們的愛不夠,但我們可以向上帝禱告,求主將祂的愛充滿在我們裡面,讓我們有能力與人彼此相愛。
活出上帝的愛,就是有福氣的人生。
福氣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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