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加拉太書一開頭,保羅首先表明他是藉著耶穌基督與父神成為使徒(參 加1:1),要把福音傳給外邦人。但接著他嚴厲地責備眾人:「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,去從別的福音。」(6節)保羅提出「別的福音」帶來攪擾,讓人誤以為是真理。
「福音」關係到人的靈魂、人生和生命。在加拉太教會裡,有人擅自更改保羅所傳的福音,傳揚似是而非的信息,卻失去了福音的真貌。這個嚴重的問題影響眾教會到如今,以至於很多人來到教會,只是追求得祝福的經歷,對福音卻不明究理,一知半解。
從憑藉努力,到倚靠恩典
為幫助眾人辨明真偽福音,保羅用相當多的篇幅闡述福音的真理是「因信稱義」,而相對的系統則是「因行為稱義」,以為只要努力做得完全,就能稱義。上帝明白告訴人,無論怎麼努力都達不到「義」,所以祂才會來到世上,直接且白白地把「義」當作禮物送給人,我們只要因著相信、接受,就得稱為義。
當時以色列的律法總共有613條,如果我們認為人因為完全遵行一切律法,就能稱義和得獎賞,萬一做不到時,就會被咒詛;那麼只要有一條沒做到,稱義的路就行不通。世上有些宗教鼓勵人靠修行、行善就能達標,這輩子做不到,下輩子再接再厲。但要用幾輩子才能完全做到?無人知曉。
從定罪咒詛,到恩惠祝福
不僅努力守律法也做不到,一旦犯錯還會有咒詛臨到。在現今法律制度裡,如果酒駕傷人,豈能向法官求情,以行善來免去牢獄之災?而人類身為亞當的後代,本來就有原罪,無人可以自救,終其一生都帶著咒詛生活。
面對這樣咒詛的人生,唯有接受耶穌的救恩才能有出路。耶穌是完全且聖潔的人,唯獨祂能替代我們,使律法完全。當祂降生來到世上拯救我們,就背負了我們的咒詛,使我們得以蒙恩得救,這是何等偉大的交換!
從傳統規條,到恩典自由
保羅所提到的「別的福音」,還有另一種面貌就是「傳統」。當保羅傳講因信稱義是白白得著的恩典時,加拉太教會的外邦人只要相信就得救了。但是當時在舊約體系下的猶太人却強調只是相信還「不夠」,必須加上律法才是完美的救恩,這就是當時所謂「別的福音」。
要知道律法的存在,目的是讓人看清自身的盲點,但不能幫助我們得救。如果相信耶穌之外還要靠著律法、割禮、守節期才得以稱義,耶穌又何需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,交換我們有罪的生命?正因為人無法自救,所以祂為我們犧牲自己,好使我們得以脫離咒詛。
充斥在當今教會的「別的福音」,還包括靠行為稱義衍生出的自義,不只是恪守律法,更是自創律法,並以此審判論斷他人,以證明自己是「好基督徒」,並達到自我救贖的結果。然而在神所賜予白白的恩典裡,我們深知自己與眾人一樣是無助的罪人,都需要耶穌的救恩,因而無法論斷別人的錯誤。
自義的框架裡,認為靠著個人努力、律法主義和自我認同就能創造出福音,甚至會為了維持人設形象,必須竭盡全力。當自己達標時,便輕看別人軟弱;而自己失敗時又自責不已。結果,許多基督徒生活裡充滿憂慮,如鐘擺般擺盪無法定位,更容易為家庭、職場、教會、國家,帶來關係破裂,情感受傷。
因信稱義 得蒙祝福
「福音」,是以信為本的恩典。「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⋯⋯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⋯⋯,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」(加3:7-9)。而保羅也提到:「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祂兒子的靈,進入你們的心,呼叫阿爸父。」(加4:4-6)
耶穌來到世上,又親自為我們上了十架,好叫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。我們的咒詛給了祂,而祂把神兒女的福分賜給我們。當我們領受福音後,就擁有基督在我們裡面的新生命(參 加2:20),祂又藉著聖靈,引領我們活出榮耀神的生活,這無關我們的價值、好壞,因著我們相信,就開始走向蒙福的人生。
每一位相信耶穌的人,都蒙了祂救贖的大恩。這才是真正的福音好消息—耶穌為愛降生,拯救了我們,並使我們因信得稱為義。
12月的《空中禮拜堂》精彩信息如下:
12/07 加拉太書:如何停止咒詛.領受祝福 (黃國倫)
12/14 傳遞溫暖的快樂(劉群茂)
12/21 照亮你人生的真光(張振華)
12/28 聖而公的教會(康來昌)
